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开出三张行政处罚公示信息,分别三家支付机构被罚。
1、山西金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,违反了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和《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罚款人民币3万元。
2、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,违反了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和《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警告及罚款人民币9万元。
3、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,违反了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和《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罚款人民币7万元。
据不完全统计,截止9月11日,今年以来,有67家(总公司、分公司合并计算)第三方支付机构接连收到央行罚单,罚单数量高达88张,机构和个人罚金累计罚没金额1.49亿元,其中有12张罚单金额超过100万元,5家机构收到千万元的罚单。此外,今年央行还注销了9家机构的牌照。
上海某中型支付公司高管指出,目前监管方面对支付机构除了有“持牌经营”的基础要求之外,对其合规经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,支付业野蛮发展的时代已结束。
“监管趋严的趋势从去年就已开始,央行系统对第三方支付机构采取了监管力度更强的穿透式监管,针对各项违规处罚的力度也显著加强。”
上述人士指出,支付机构在备付金存管、无证支付清查、断直连、反洗钱、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都会接受检查,监管针对这些方面也下发了多项制度文件。
今年2月份,央行召开支付结算工作会议时,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强调,严厉打击支付乱象,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,还要谋划做好更高层次的“放”和“服”工作,更好地发挥支付结算工作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。
5月14日,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谢众再度强调,持续做好正本清源工作,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,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对各类违规支付行为的整顿处罚绝不手软。
北京某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负责人认为,支付机构受到处罚有3点原因。
第一,被罚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违背了监管的规则,有可能是因为管理不善的原因,不一定是主观的;
第二,有些支付公司本来没有这个能力,它的初心就是不正的,它就是想利用牌照去浑水摸鱼,是有意去违规的;
第三,有一些能力之外的事情,比如说最近有一个公司重复付款,或者出现了信息泄露,人民银行是要处罚的,因为这个事情对行业影响是很不好的”。
在断直连、备付金集中存管、条码支付规范等要求下,行业成本也在不断提高。某第三方支付机构创始人表示,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着监管趋严、竞争激烈、行业利润下降的趋势。
对此,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,未来两年内一些没有业务能力的支付机构可能被加速淘汰。